宫中膳食有份例规则。慈禧每日份例为:“盘肉22斤,菜肉15斤 ,猪肉一斤,羊两只 ,鸡5只,鸭3只 ,时令蔬菜19斤,各种萝卜60个,苤蓝 、干闭瓮菜各5个,葱6斤。调料玉泉酒四两 ,酱及清酱各3斤 、醋2斤 。8盘240个各种饽饽用白面32斤 、香油8斤、白糖核桃仁及黑枣各6斤 ,芝麻、沙橙若干 。”皇后及皇贵妃以下妃嫔 、皇子等依等次递减。如无特殊情况 ,严厉按份例供给,不得私行增减。又从各地采办“禽八珍” 、"海八珍”、“草八珍”等,做成全国最好的名菜名点,供慈禧享受。
慈禧太后用膳与皇帝类同。宫中正餐为早膳(早6时至7时)和晚膳(午12时至下午2时)。晚上6时还有一次晚点。其他时刻可随意加餐。御膳食单需由御膳房在慈禧用膳数日前开出,交由内务府主管大臣阅览,然后照单预备 。慈禧单独用膳。用膳时由御前侍卫向御膳房传膳,御膳房将膳食放在膳盒里由侍卫抬送至用膳地址 。宦官按规则布好菜点,通过验膳、尝膳等程序后,慈禧始用。用膳时,慈禧坐北朝南